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1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優化農業產業空間布局,發展通道、節點經濟,加快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步伐,實現生態與改善民生的互利雙贏。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海子街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
組長:
副組 長:
成員:
辦公室下設在國土所,由羅昌歡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羅昌良任辦公室副主任任,主要負責日常的工作調度和協調。
三、目標任務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四、清查整治范圍
(一)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8個村(社區)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三)“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對于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結合實際情況督促農戶補辦用地手續或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海子街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五、工作步驟
(一)排查清底
我鎮有關部門將按照邊清查邊整治的工作原則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研究部署,通過實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各村(社區)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要建立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構建長效機制
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要按照“村支部書記負總責、協同配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對亂占耕地巡查,實行每周一上報,于每周四上報農業服務中心統計匯總。
(二)注重督查考核。鎮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規劃辦會同鎮督查考核辦、紀委辦對18個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違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進行全覆蓋督促指導,建立日報告、周通報制度。將違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進行具體量化,列入督查考核內容,定期對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推動情況等進行督查考核并排名通報。對排名優先的村(社區),在年終考核中通過頒發獎狀、獎品等。以資鼓勵。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農業服務中心,規劃中隊、國土所、等相關股室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要根據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資金支持。明確貴FCS213為巡查車輛,貴FHY739為宣傳車輛,從鎮財力撥付五萬元為工作經費。加強物資和后勤保障,確保巡查工作有序開展。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所牽頭,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村(社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七、有獎舉報制度
(一)為提高農村亂占耕地工作的全面性,特向全鎮群眾提供有獎舉報方法,群眾實名舉報后,經鎮督查工作組核實屬實后,獎勵舉報群眾50元人民幣。
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2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憂患意識,守住耕地紅線,守護黑土地,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務求實效,營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使保護耕地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成為全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不竭保障。
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臺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xx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印發以后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占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著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臺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后,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衛片執法圖斑問題。20xx年至20xx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占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占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布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范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占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 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對自愿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采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于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 長: 楊 健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 趙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孫松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呂國東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振東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衛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臺、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銳、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 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筑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鑒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后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筑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后,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戶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范化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3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劣占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借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干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咨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墻、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制作臺賬,匯總后于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 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范圍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系、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占地性質、占地人群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占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 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4
一、審批原則
堅持依據規劃,“一戶一宅、拆舊建新、法定面積”,節約集約用地,改善居住環境,依法審批的原則。
二、審批條件
1.符合古培鎮村莊規劃、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不按規劃選址、超面積、破壞生態環境、損毀歷史文化遺跡等建房申請,不得辦理建房審批手續。
2.符合異地建房條件的應與其簽訂舊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協議,建新必拆舊,否則不得辦理建房的相關手續。
3.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建房用地(包括附屬用房等)面積標準為:農村建房涉及到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能超過130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它土地建房的,最高不能超過180平方米;使用集體土地中空閑的土地及原有宅基地建房的,最高不能超過210平方米。對于建房的層數,則規定不能超過三層。
4.選址方面,規定農村住房建設應當符合村莊規劃。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區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建設住房。在公路沿線住房建設的,其房屋邊緣與公路用地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縣道不少干10m,鄉道不少于5m。在高速公路沿線住房建設的',其房屋邊緣與高速公路隔離柵欄的間距不少于30m。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房申請不予批準:
1.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
2.已享受過拆遷安置政策的;
3.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抵押或者以其它形式轉讓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4.以所有家庭人員作為一戶申請被批準后,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的;
5.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四、引導建設
1.引導農村居民到中心村建房,大力推行跨村聚集。
2.每個村莊的中心村及有條件的保留點的房屋戶型風格、外立面應基本一致。
五、審批程序
1.農村居民(必須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持建房申請書、戶口簿、戶主的身份證復印件、原集體土地使用證及股權證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
2.村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農戶的建房資格、家庭人口數、原有住房面積、建房類型、有無權屬糾紛等內容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農戶經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填寫《汨羅市村民建房規劃及用地全程管理表》,報我鎮建房小組領導辦公室審批
3.我鎮建房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鎮村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古培所、林業及農業、村委會等相關單位聯合到場進行實地踏勘,按要求填寫現場踏勘表。對不符合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當場予以答復并退回相關資料;對符合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初步意見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意見,并提出初步意見遞交古培鎮建房領導小組集體會審。
六、批后監管
1.宅基地使用申請經批準后,由村民委員會公布批準建房戶名單。建房戶在領取《汨羅市農村建房用地批準書》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并按協議要求拆除舊房后,由鎮村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古培所和村民委員會在20個工作日內聯合對建房實行選址、放樣、砌基和竣工驗收“四到場”管理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引導村民合理使用宅基地。竣工驗收后由國土資源古培所依法申請進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并發放不動產統一登記證。
2.加強轄區內具體執法監察工作,并建立由農辦、村鎮建設辦、國土資源古培所、林業、農業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聯合審查執法隊伍,審查和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農村建房違法行為,切實改變農村建房中存在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規范農村建設用地秩序。對不按規定建房的,應當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應當依法依規組織拆除。對未批先建、超面積占地(建房)、建新不拆舊、非法買賣等違法違規農村住房,國土資源古培所不得發放不動產統一登記證。
七、相關責任
1.農民建房戶責任 對農戶違反本意見禁止性建房規定的,一律予以強制拆除。符合建房條件,未批先建的按村鎮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2.鎮村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古培所責任 鎮村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古培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把審批關,并嚴格執行“四到場”制度,對違規審批、監管不力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行政村責任 各行政村要加強對本村范圍內建房的監管,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知情不報,違規簽署意見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耕地建房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5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踐行“五個扎實”。按照省級政府負責統一組織調度,市級政府負責成果質量監控和審核,縣級政府按照省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摸排的要求,根據中省規定的時間、方法、步驟和任務,全面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夯實基礎。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黨政領導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
二、基本原則
——客觀全面。大力發揚求真務實精神,深入實地調查了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客觀反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狀,真實采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信息,確保做到摸排全覆蓋、一戶都不漏;信息采集準、一棟一房都不錯。
——公開公正。始終把公平、公開、公正作為底線要求,摸排過程全程對外、全面公開,摸排結果簽字背書、全面公示,確保摸排成果經得起各方檢驗和群眾評判。
——依靠群眾。堅持依靠群眾的工作方法,爭取群眾理解,發動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依靠群眾力量發現問題。
——從嚴從實。突出嚴的要求、細的態度、高的標準、實的作風,實事求是地做好摸排工作,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消極應付等不良行為。
三、目標任務
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和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全面摸清20xx年1月1日以來,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建立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提供可靠的現實依據。
四、范圍對象
本次摸排對象為20xx年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在滿足中省榆林市和神木市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范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一)耕地的范圍。主要是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
凡占用上述耕地,且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房屋,均屬本次摸排的對象。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用地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二)房屋的范圍。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主要是三種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對于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五、摸排路徑及技術要求
本次摸排工作由于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且我市地域面積大、圖斑數量多,為保證此項工作能如期完成,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的基礎上,擬聘請第三方技術單位承擔技術摸排服務等工作,推動摸排工作順利進行。
(一)技術要求
1.平面坐標系統
大地基準:采用“20xx國家大地坐標系”。
2.高程系統
高程基準: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3.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呂格投影。1:20xx、1:5000、1:10000比例尺標準分幅圖或數據按3°分帶。
(二)摸排路徑
1.準備資料,提取疑似圖斑。利用國家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我市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結合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要以我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圖斑提取技術路徑指南》為依據,統籌利用土地變更調查、衛片執法等圖斑和遙感影像底圖,將“三調”建設用地圖斑通過空間疊加處理,及時圈定疑似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圖斑,并以村(社區)為單位,制作圖斑工作底圖,下發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核查。
2.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根據下發和提取的疑似圖斑,以村(社區)為單位,組成由鎮街(園區)村干部、技術力量、群眾代表參與的調查小組,深入社區、村組和農戶家中進行現場核查,據實采集現場照片等第一手資料,現場填寫信息采集表,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都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現場調查核查要從實際情況出發,不能局限于圖斑的范圍,全面核查每一棟亂占耕地建設的'房屋的基本情況。核查中,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房屋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準確成果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集中會審,公示摸排結果。依據現場核查的情況,以村(社區)為單位,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組成由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林業等相關部門和鎮街(園區)村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集體會審小組,采取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的辦法,對調查核查的結果和舉證材料進行集中會審,確定亂占耕地建房的對象,審定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集中會審后,對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分別在村(社區)、鎮(街)和園區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做到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公示過程中,摸排整治專職工作機構和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同時公開舉報方式,受理群眾舉報信息,接受群眾監督。
4.逐級審核,形成初步成果。實行摸排成果質量分級把控制度,市級將按30%的比例對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摸排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由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整改到位。落實逐級審核機制,層層把關,分級負責,村(社區)摸排結果由鎮(街)負責審核,鎮(街)、園區摸排結果由市級負責審核,并落實由村(社區)到鎮街、園區到市逐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經逐級審核、抽查落實“雙簽字”后的摸排結果作為初步摸排結果,以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為工作單元,按期上報市工作專班,匯總后報榆林市專班,并按規定匯交到國家信息平臺。
5.復核糾正,上報國家平臺。待中省下發亂占耕地建房遙感監測圖斑后,由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對初步摸排結果進行再復查、再審核,把漏排的排查出來,把錯排的更正過來,待完成糾正工作、經“雙簽字”確認后,形成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最終摸排成果上報榆林市。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臺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六、時間安排
根據上級要求,本次摸排分三個時間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9月20日前)。主要工作是調研了解情況、制定摸排方案、準備基礎資料、開展業務培訓、動員啟動摸排。
(二)集中摸排階段(9月20日至10月31日)。主要工作是組織人員深入實地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查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基本情況,形成初步摸排結果并通過信息平臺匯交上報。
(三)信息補正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是查漏補缺,補全信息,糾正錯誤,形成最終摸排成果數據并正式上報。同時,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本次摸排工作是判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基礎,是確保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這一重大政治任務的前提,摸底排查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不僅直接決定著整治工作的成敗,而且關乎黨和政府的形象。為確保全市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精心組織,整合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做實做細。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所需必要的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二)落實工作責任。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全市摸排工作由市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具體落實。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有關技術單位和各鎮街、園區、村(居)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力量要協同配合全面摸排本地區亂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并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工作過程中,要切實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發揚務實作風。大力發揚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把求真務實的要求貫穿始終,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第三次國土調查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復工作,減輕基層負擔,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要設立專門咨詢服務電話,組織精干力量,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對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問題,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通過培訓等方式,及時明確工作標準,確保摸排過程嚴謹規范、摸排結果真實可靠。
(四)嚴格監督檢查。摸排期間,中省市將采取調研督導、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我市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市上將派出督查組對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的摸排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摸排工作進展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本次摸排工作要接受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對摸排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市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鎮街、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要以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為契機,廣泛宣傳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特別是“八不準”規定,廣泛宣傳中省市遏制新增違法、妥善處置存量問題的政策要求,使廣大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到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努力營造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輿論氛圍。要及時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特別對打著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單位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要加大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等政策規定,引導農民正確處理好建房與合理節約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關系,逐步形成依法申請、依法報批、依法用地、建新拆舊的思想和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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