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5 17:16:08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墻、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游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后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后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余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干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后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后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周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絡公約,不瀏覽不良信息。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吧,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并報校長批準。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夸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發生意外,否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衛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發生吵架、斗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范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并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并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并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確保校園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5、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值日領導要及時在校門口巡視,以防學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學路隊。

  3、領導、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管理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定期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師生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內聯系學生家長,查明學生去向。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注意排除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定期給飲水桶、飲水機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任務。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經常開展地震、火災等逃生演習。

  3、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煙、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并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后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雇用交通客車(班車或出租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雇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閑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絡。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匯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意識教育,并隨時隨地跟蹤學生,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于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學校領導定期對教師培訓情況檢查,把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做為教師考評、晉職、晉級的依據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并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系,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并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持,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游、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準,學校備案。

  2、春游、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準。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審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準。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在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絡,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周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范各類安全資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志,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準,并到門衛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自行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車、電瓶車,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二、校園自行車、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聯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放通行證,門衛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學校處理突發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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