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離職證明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證明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什么樣的證明才是規范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離職證明,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離職證明1
姓名: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部_______一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____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部經理(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離職證明2
首先,離職時間,是以辦完離職手續之日為準,就是蓋章或簽字那天。法律規定試用期你可以三日之內提出離職,不一定必須是三日。如果一天能辦理也是可以的。
再次,如果試用期不合格,用人單位應對員工不合格負舉證責任,你可以主張用人單位出具評定不合格的理由。試用期被辭退對以后找工作是沒有影響的,除非勞動者在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或者是觸犯國家法律。
最后,出具離職證明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拒絕,你可以求助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部門。
關于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證明書。
離職證明是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由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會要求勞動者進行工作交接完成后。而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的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則應當保留對方違法解除的證據,將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保留好,如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郵件、錄音等。
提醒:要拒簽不利的離職證明
現實中,某些用人單位會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寫入離職證明中,因此,勞動者應當看清楚自己的離職證明中是否有不利言辭,如存在嚴重違紀、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等。如果與事實不符的離職證明,勞動者有權拒絕接受,并要求用人單位按照真實情況出具新的離職證明。
重要:勞動者不必要提前30天提出離職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37條明確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根據該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建議:
一、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并賠償損失;
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責令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為勞動者出具符合規定的離職證明;
三、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仲裁委提起賠償之訴,如果仲裁委不予受理,直接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公司離職證明3
xxx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x藥店)員工(x)擔任(x)崗位,已于x年x月x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x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xxx),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企業負責人簽字:xxx(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4
茲證明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 月0 日至20xx年07月3 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3月 5日
公司離職證明5
離職證明因公司原因什么意思
離職證明公司原因是指因為公司的原因解除合同的。
離職證明公司原因,是指因為公司的原因解除劉xx今天,造成勞動者離職的,主要適用于領取失業保險金,與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相對。根據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自離可以要求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可以。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注意事項:
1、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公司離職證明6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離職證明7
離職證明的格式樣式基本如下: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公司擔任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于年月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2、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員工主動離職的法律風險
員工主動離職的法律風險是指員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員工主動提出并與企業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相比較而言,這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對企業風險最小,一般只需要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就不會產生離職有效性和經濟補償金等事項的爭議。下面對此做幾點提示和建議:
1、企業應當將員工單方解除合同與雙方協商解除加以區別,并保留好相關證據,否則會產生相關風險,并導致爭議的發生。
(1)處理員工離職事宜時特別應當具有證據意識,將可能對法律性質造成實質性影響的意思表示和相關事實用書面的方式予以確認并保存,預防和規范相關法律風險。
(2)在辭職性離職中,由員工主動提出結束勞動關系的,企業一般法律風險較小,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此時企業應當注意保留員工辭職的證據,對員工提出解除的應當要求其提交書面辭職報告,書面報告上面應當明確辭職原因為員工基于單方意愿。
(3)對員工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審查辭職理由。員工的辭職理由多為個人原因,因此在辭職報告的理由中不應有企業違法、企業強迫其辭職的`內容,如果辭職報告中有此類內容,企業應當要求員工予以修正,否則辭職性離職將轉化為解雇性離職,企業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應當在協商解除協議書中明確系辭職性離職,即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性質為協商解除,解除的動議由員工提出。
2、員工離職的程序風險。在離職過程中,如果企業或者員工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那么這種解除行為,很可能會面臨法律效力的疑問,同時可能會面臨勞動監察部門的行政處罰。
對此筆者建議:
(1)企業要細化工作交接管理,比如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對工作交接進行約定和細化,還可以將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與辦理工作交接相聯系,通過對離職具體程序的細化來規范工作交接。
(2)及時出具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企業需要在日常管理中制作范本格式留用,并在員工離職時及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書,履行法律規定的附隨義務和應然責任。
(3)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義務,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4)妥善進行文本保管。《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企業的勞動合同文本保管義務,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但對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仍然應當保存二年以上備查。另外,從爭議證據保留和舉證責任承擔等方面來講,企業應當特別注意重要文書材料的日常性保存和備案,并藉此完善必要書面材料的流程化管理。
公司離職證明8
xxxxx(姓名),xxxxx(性別),身份證號: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離職證明9
因原本公司員工xxx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按公司規定擅自離崗,現將其本人與xx竹木材料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從即日起有關錢治民的任何動作均與公司無關,如其本人以公司名義在外進行一些不法商業活動,本公司嚴正聲明其本人在外的一切商業行為一概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將追究其本人相關法律責任。
望各經銷商,業務伙伴本著大局出發,不得與之業務來往為謝!
特此聲明。
xx材料有限公司
xx年8月12日
公司離職證明10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公司離職證明樣本。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 年 X 月 X 日
特別注明:
1、上述的離職證明有時候為更加嚴謹,也可以在XXX 同志后加上“身份證(1234567890)”的身份標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來講,如果你已離職超過6個月,是不需要提交離職證明的,或者你直接說丟失可以,大公司一樣如此,沒有問題。
3、離職證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來劃清你與原公司之間界限的法律依據,主要用來保護新公司權益的。
公司離職證明11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場開發部 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離職證明12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考慮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xx
xx年xx月xx日
公司離職證明13
茲證明:
侯文龍,男,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入職我公司,現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我公司工作期間表現良好、勇于創新,無不良表現。
經我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現已辦理交接手續,無任何經濟糾紛。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自由擇業。
特此證明。
中國石油北京銷售大廠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14
本公司xx部門xx崗位員工(身份證號:xx)已于xx年xx月xx日正式離職,由于本公司的人事變動給您帶來的不便,盡請諒解。我公司鄭重聲明:
1、自即日起,離職人員在外從事的一切任何活動,皆屬于個人行為,所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2、本公司將安排其他人員與貴單位對接,貴單位可與本公司(聯系電話:)直接聯系。
感謝您一如既往支持本公司工作。
特此聲明!
單位:
日期:
公司離職證明15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至 年 月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考慮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范本二: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范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范本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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